从6月29日起,南昌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将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违反限号、禁货规定的车辆加大管理力度,确保南昌市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南昌市从6月20日起采取限号通行及扩大货运机动车禁止通行范围以来,对缓解“一桥一路”维修改造期间的交通压力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仍有部分机动车驾驶人没有自觉遵守限号、禁货规定,南昌市交通拥堵的压力依然明显。因此,交警部门加大交通管理力度。
市交管局重申,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对饮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号牌的,对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对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或其他车辆号牌的,将依法严肃处理,对违反每日限号通行规定和货运车辆禁行规定的,一律记2分。
对驾驶本市号牌的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及悬挂有临时通行标志的车辆在以下区域或道路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闯禁行路),一律记2分,并依法处理,即:每日7∶30至19∶00禁止在八一大道、广场南路、广场北路、阳明路、阳明东路、民德路、福州路、中山路、中山东路、孺子东路、站前路通行;全天候禁止在老福山立交桥、坛子口立交桥、永和门立交桥、顺外立交桥、南昌大桥桥面、洪都大桥、英雄大桥及其引桥、阳明东路隧道、青山湖隧道通行;全天候禁止在二七南路的二七西街口以北至火车站站前广场和二七南路的洛阳路口以南至火车站站前广场的区域通行。